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佳市第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
 

一、全面真实的原则凡与公共利益。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任务事项都要公开,公开的事项要实事求是,全面准确真实可信。
   二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公开的事项级方式切实可行,做到尽可能量化,科学实效简便易行,便于广大教师了解和监督。
   三、合法保密的原则。公开的事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公开的内容不涉及市和单位的保密事项。
   四、统一规范的原则。对任务公开的内容,形式时限,程序等都要统一规范。
   第四条:校务公开必须达到以下标准:

     一、公开的项目。内容准确、真实、群众对公开程度认可。
     二、方便群众。工作效率得到提高。
     三、强化对权力运行到监督。消除腐败现象,得到有效遏制。
     四、严格依法管理、审批、处罚、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。
     五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,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落实,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。
第一章 总则

第二章 公开内容

第三章 公开形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