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全面真实的原则凡与公共利益。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任务事项都要公开,公开的事项要实事求是,全面准确真实可信。
二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公开的事项级方式切实可行,做到尽可能量化,科学实效简便易行,便于广大教师了解和监督。
三、合法保密的原则。公开的事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,公开的内容不涉及市和单位的保密事项。
四、统一规范的原则。对任务公开的内容,形式时限,程序等都要统一规范。
第四条:校务公开必须达到以下标准:
一、公开的项目。内容准确、真实、群众对公开程度认可。
二、方便群众。工作效率得到提高。
三、强化对权力运行到监督。消除腐败现象,得到有效遏制。
四、严格依法管理、审批、处罚、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。
五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,民主监督制度得到落实,学校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二章 公开内容
第三章 公开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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